瑞丰光电:平安证券关于瑞丰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 | --- | |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 690,890,968.04 | | 其中:募集资金净额 | 689,323,664.77 | | 发行费用(已扣除承销费用) | 1,567,303.27 | 1 | 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 163,621,404.98 | | --- | ---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498,861,037.08 | | 加:利息收入 | 5,909,156.77 | | 减:手续费支出 | 4,051.94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2,746,327.54 |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