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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创视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AVITAVIT(SZ:300264)2024-04-24 09:58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专门会议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