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董事会会议及工作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规定以及《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 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