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自控: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爱梅)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林爱梅) 本人作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积极出席了公司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公司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