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本制度规定的事项履 行保荐职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 用安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的投资管理体系,充分体现可靠、科学、高效 的投资决策原则,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依照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