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 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以下简称"ESG")治理水平及可持续发展绩效,并使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1 战略委员会制订或定期检验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内外部的 实际情况,就公司可持续发展方案进行审查和定期检验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协助董事会履行其关于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 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 治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委员应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