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第三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 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