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我们 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