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批同意, 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 及生产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从事买进或卖出期货交易所期货或其他衍生 产品合约,实现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风险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期货合约、远期/互换合约或者标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