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得 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所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