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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 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主持公司的 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理数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 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 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