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部 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 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