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年 月 日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夏承周先生,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一致行动关系自协议签署日生效,至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9 年 1 月 8 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终止。2022 年 1 月 8 日公司公告《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 告》,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夏承周先生共同出具《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 签的告知函》,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到期后不再续签,三人的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戴军先生、 王宏军先生、夏承周先生变更为戴军先生。 本次交易系公司向非关联方购买标的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 元颉昇,实际控制人仍为戴军,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