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2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该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 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