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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NLTNLT(SZ:300778)2024-04-25 14: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市"或"公司")2019 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城市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固定资产以及存货管理、销售业务、 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