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机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1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1)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 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