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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JINSHENGJINSHENG(SZ:300849)2024-04-24 10: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 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保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 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