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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Jiaoda SignalJiaoda Signal(SZ:300851)2024-04-24 08:17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交大思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考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 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