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思诺: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向东、许文龙、毕克、李晓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向东、许文龙、毕克、李晓东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