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交大思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Jiaoda SignalJiaoda Signal(SZ:300851)2024-04-24 08:14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运作, 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本规则规定的担保事项;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