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编制的《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