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制订本规则的目的是根据《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 权限,规范董事会的工作程序和行为方式,保证董事会强化责任,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中的决策作用,实现董事会工 作的规范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重 大决策事项,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为自然人,公司全体 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