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6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27.81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39,05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941.64 万元。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 12 月 14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0 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