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建科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变更原因及日期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 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 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