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恒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恒光股份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 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子公司及股东谋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