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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 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森鹰窗业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有关人员交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