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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HeshunHeshun(SZ:301237)2024-07-10 10:37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