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电子"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15 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对亚华电子 2023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曹 飞 庞家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2.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3.查阅内部 | | | 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