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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1)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 营方针、筹资计划、投资计划、利润分配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修改公 司章程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等,重大投资项目、收购兼并、购置重要资产和签 订重要合同、协议等方面的重要决策由董事会提出议案,由股东大会决定。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 事会建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提高 董事会运作效率。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除战略委员会外,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各委员会 的召集人,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要经专业委员会通过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