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