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国枫律证字[2024]AN007-16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国枫律证字[2024]AN007-16号 致: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发行人已经提供的与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国 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