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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建设: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1.1 目的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 范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建西部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以下单位和自然人: (5)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部门); (6)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及其负责人; (7)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1.3 管理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管理,价值创造。 1.4 主要应对的风险及合规管理要求 1 总则 1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3)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4)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