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李茂津、徐广 友、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合计发行不超过 215,517,241.00 股 A 股 股票(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对 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并与公司签署《天津友发 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茂津、徐广友、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 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方可 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