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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 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兴证券对惠柏新 材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情况、 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规划,为优化公司产业和产能布局,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将"上海帝福 3.7 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3,475.66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 费后的净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