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魏强等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2919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9127047000 名 称 关于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魏强等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文 号 〔2024〕59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魏强等相关责任 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魏强、王礼节、易明权、易津禾: 经查,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存在多笔采购付款支出与合同约定付款时 间、比例不一致,与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不符;二是多份 验收单据签字要素缺失,部分项目仅以收货单而非项目验收报告作为验收依 据,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不符。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 2.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2021年至2023年第三季度部分业务存在收入确认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规定的情形。公司于 2024年4月24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