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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力集团:创力集团大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大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加强资金的安全、有效和经济的利用, 保证投资项目的质量与收益,以及项目在建设周期内的顺利实施,特 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大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制度大宗固定资产是指单项预算大于等于 50 万元的 基建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设备购置项目。 大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规划发展部是集团大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汇总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交的大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立项申请,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在项目实施阶段,规划发展部 负责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检查、监控和绩效考核;负责定期向集团公 司报送项目建设的有关统计报表。 1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 需求部门或子公司负责提出大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 申请,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估,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