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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MentechMentech(SZ:002902)2024-10-25 11: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及时性与完整性,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 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 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