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八条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 | | | 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第十一条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 |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 |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下 | | | | 同)和董事会秘书。 | | 第二十一条 |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 | 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 | 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 | 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 | | 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 | | 何资助。 | | 何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 | | |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 |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