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136-1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010-66090016 释 义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1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联特科技、公司 指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 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