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舆情管理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公司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其中重大舆情是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 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是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 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 负责人组成。 1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