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 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 业会计制度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认真阅读 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