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4年10月)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 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健全公司薪酬与 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项,促进 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对象: (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等。 (三)通货膨胀水平;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作相 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