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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HACHAC(SH:600202)2024-10-29 07:33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空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专项 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 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