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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0月)
600488TJPC(600488)2024-10-29 08:35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0月29日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1 / 6 第六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提名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及激励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