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10月29日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确 保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高效 运作、科学决策及依法行使各项职能,保护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及相关部门的治理规范文件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可以指定证券事 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1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