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美家: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真爱美家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