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 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页】 钟志刚监事: 梁承瑞监事: 马 哲监事: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完成了《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作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我 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的《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充分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