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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通信: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FreelynetFreelynet(SH:603602)2024-10-29 11:22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4年10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杭州纵 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 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本制度 约定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