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2023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普通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胜达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7.35 元,募集资金 总额 36,75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2,595.4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