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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BJBEBJB(SH:600622)2024-10-18 10:47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此后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连重权 张光杰 李婉丽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公司接 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 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签订了相关 协议,公司接受光控江苏提供的 9.5 亿元财务资助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到期,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归还 0.2 亿元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 并已于到期日支付剩余 9.3 亿元借 ...